priestIP屬地:陜西·延安 發布于54分鐘前
燦燦萱草花但值得注意(??)的是,南(nan)都記者接到報料指出,周亞平作為音集協代理總干事,同時也是北京鳥人藝術推廣有限公司(下稱“鳥人公司”)的控股人兼總經理,“周亞平左手通過鳥人公司在全國起訴好幾(??)千家,獲利數千萬;右手則通過(guo)音集協,向收取版權收費”,一名報料(liao)者稱。 南都記者查詢天眼查及中國裁判文書網發(??)現,近(jin)年(nian)來由鳥人公司向等娛樂場所發起的版權訴訟高達千余起。 “鳥人公司是音集協的會員,其音樂作品版權理應由音(yin)集協(xie)代理,那(na)么應由音集協負責向索賠”,上述報料(?)者稱(??),“鳥人公司向索賠的費用必然是歸周亞(??)平(ping)個人公司(si)所有,而無需納入音集(??)協(??)的賬目,此外鳥人(??)公司向發起的大量訴訟最終以和解收尾,和(he)解的代價(jia)也必然是向鳥人公(??)司(si)交錢,因(??)此可以看出周(zhou)亞平利用職務之便為其個人公司謀取私利(li)。 ”南都(??)記者留意到(??),年月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(bu)的一份民事判決書顯示,鳥人公司要求一家會所停止對(??)《家在(zai)東(dong)北》等首音樂電(dian)視作品的侵權,并主張每首歌元的(de)賠償費用。 關于究竟應由音集協還是鳥人(??)公(gong)司發起訴訟的矛盾在這(??)一案件中也有所體現(xian):上述會所辯稱:“根據《著作權集體管理條例》第二十條規定,本案(an)原告應為中國音像(xiang)著作權集體管理協(??)會;本案(??)中鳥人公司僅(??)為《好歌天天唱》的制作人,并非原著(??)表演人及創作者,是(shi)否享(??)有其他權利人的著作權無證據證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