屋子漏雨IP屬地:甘肅·隴南 發布于40分鐘前
燦燦萱草花但(??)值得注意的是,南都記者(zhe)接到報料指出,周亞平作為音集協代理總干事,同時也是北京鳥人藝術(shu)推廣有(you)限(??)公司(下稱“鳥人(??)公司”)的控股人兼總經理,“周亞平左手通過鳥人公司在全國起訴好幾千家,獲利(li)數千萬;右手則通過音集協,向收取版權收費”,一名報料者(zhe)稱。 南都(dou)記者查(cha)詢天眼查及中國裁判文書網發現,近年來由鳥人公司向等娛樂場所發起的版權訴訟高達千余起。 “鳥人公司是音集協的會員,其音樂作品版權理應(??)由音集協代理,那么應由音集協負責向索賠”,上述報(??)料者稱,“鳥人公司向索(suo)賠的費用(yong)必然是歸周亞平個人公司所有,而(er)無需納入音集協(?)的賬目,此(??)外鳥人公司向發起的大量訴訟(??)最終以和解(??)收尾,和解的代價也必然是(shi)向鳥人公司(??)交錢,因此可以看出周亞平利用職務之便為其個人公司謀取(??)私利。 ”南都記者留意到,年月日中(?)國裁判文書網公布的一份民事判決書顯示(shi),鳥(??)人公(gong)司(si)要求一家(jia)會所停止對《家在東北(bei)》等首音樂電視作品的侵權,并主張每首歌元的賠償費用。 關(??)于究竟應由音集協還是鳥(??)人公(??)司發起訴訟的矛盾(??)在這一案件中也有所體(ti)現:上述會所辯稱:“根據《著作權集體管理條例》第二十條規定,本案原告(gao)應為中國音像著(zhe)作權集(??)體管理協會;本案(an)中鳥人公司僅為《好歌(ge)天天唱》的制作人,并(??)非原著表演人及創作(??)者,是否享(xiang)有其他權(??)利人的著(??)作權無證據證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