約翰斯托伯格IP屬地:河北·張家口 發布于52分鐘前
對話”但鳥人公司在辯護中稱,“案涉作品著作(??)權人并未交由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(xie)會使用,協會無權將案涉作品授權其他公司使用(yong),且該會所并未提供證據證明中國音像著作(zuo)權集體管理協(??)會享有的授(??)權作品包含案涉作品。 ”根據一(yi)審判決書,上述樂會所對(dui)鳥人公司享有著作權的(??)《家在東北》等首音樂電視作品構成侵權,共計(??)應賠償鳥人公司萬(??)元。 由此意味著(zhe),盡管鳥人公司為周亞平全(??)資(??)控股并且是音集協的會員,但(dan)并未把其享(xiang)有著作權的作品交由音集協(??)使用。 “大量被鳥人公司起訴(su)、索賠,我們就有疑問,周亞(??)平自己的鳥人公(gong)司為(wei)什么不把其(qi)作品(??)交給音集協授(shou)權,音集協到底(??)收錄了鳥人公司的哪些作品?旗下其他會員又有多少作品交給了音集協?(?)”李康(kang)稱。